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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聯合報》採訪-給房東的幾點建議
黃祿芳律師建議,想租屋的民眾要慎選房東,房東要慎選房客,雙方最好都能謹慎簽約。
雖然文具店都可買到制式租賃契約,不過,「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」網站上可供下載的「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」規定比較周詳,後面還附「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」可以填寫,同時也可把出租前的屋況照片作為租約附件。
當屋內結構或家具遭破壞,房客矢口否認是其所為、或明明租屋時已有問題,照片就是重要的比對證據。
完整報導: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315/3981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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